標題 | 【咨詢】醫保賠付到底何時賠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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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人 | 劉軍 | 受理單位 | 沙市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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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 | 劉軍:我的勞動糾紛案經過一審、二審,判決都己生效,對方也將賠償款經過法院賠付給我,可我去沙市區醫保局辦理一次性醫療賠償時,沙市區人社局以原單位起訴人社局申請國家賠償、撤銷工傷認定為由,拒絕辦理,說要等法院判決書下來了才可賠付。現在法院的一審和終審裁定都己下來了,去醫保局辦理賠償,醫保局卻還要我等,請問到底是什么原因?工傷認定決定書、鑒定結論書都生效二年了,沙市區人社局為什么不辦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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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| 沙市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:沙市區醫療保險局于2018年9月6日收到劉軍同志的民事終審判決書,我局高度重視,請示人社局后,區醫保局立即啟動了對劉軍同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賠付工作,并與劉軍同志實時取得聯系,及時反饋賠付進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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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時間 | 2018-09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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