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市委辦公室、市政府辦公室印發《荊州市安全生產“一票否決”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《辦法》規定,市直部門在開展年度目標綜合考評、政策性扶持、考核和選拔任用干部等方面,要先征求市安辦關于安全生產“一票否決”的意見。
實施對象——
各縣(市、區)黨委和政府,荊州開發區、紀南文旅區、荊州高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,市委各部委、市政府各部門、人民團體、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(以下簡稱單位),以及上述單位相關責任人(含主要負責人、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)。
《辦法》規定,這些情況將實行“一票否決”↓↓↓
各縣(市、區)黨委和政府及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對其實行安全生產“一票否決”:
?管轄區域、管理行業(領域)一年內發生兩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,或者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,經事故調查認定負有責任的;
?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被評定為“不合格”的;
?瞞報、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;
?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,對逾期未整改的實行黃牌警告,一年內連續兩次被黃牌警告的;
?其他應當實行安全生產“一票否決”的情形。
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對其及其相關責任人實行安全生產“一票否決”:
?一年內發生一起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;
?一年內發生兩起及以上有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;
? 瞞報、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;
?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,逾期未整改的;
?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,依法應當“一票否決”的其他情形。
《辦法》要求,被“一票否決”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應認真查找問題和原因,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,切實加強整改,并適時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驗收申請,對經驗收安全生產整改合格的單位,從否決決定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,不滿一年的,應在滿一年之后取消“一票否決”;超過一年的,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取消“一票否決”。